定制家具交定金 反悔也退不回
李女士交了500元定金想作一款定制家具,后因家具店老板要求其更换款式,她勉强同意后又不想买了,想退还定金,遭到对方拒绝。近日,在章贡区工商局沙河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,当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。
李女士交了500元定金想作一款定制家具,后因家具店老板要求其更换款式,她勉强同意后又不想买了,想退还定金,遭到对方拒绝。近日,在章贡区工商局沙河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,当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。
据了解,家住沙河镇的李女士10月底在辖区某家具店看中一款需要定做的家具,和店家朱某协商好定做事项及价格后,付了500元定金。两天后,家具店老板告诉她缺少做此款家具的师傅,要求其更换其他款式。因为怕定金拿不回来她只好勉强同意,但经家人一劝说她又不想买了,所以她就找到店家想拿回定金,店家因损失了运费就拒绝了她。无奈之下,李女士就请求工商部门帮助协调解决。
沙河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申诉后,第一时间到家具店进行调查核实。经了解,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。执法人员根据《消法》《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。最后经协调,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消费者李女士在家具店折换500元等价家具。
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: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。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:“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,无权要回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,应双倍返还定金”,但前提是合同必须是有效合同